为了提高中国光学期刊的学术水平和质量,吸引和催生优秀稿件,鼓励和培育优秀作者,促进中国光学科技事业发展,在中国杰出的战略科学家、中国近代光学与光学工程的奠基人与组织领导者、中国光学学会的创始人王大珩先生的支持下,2008年10月18日中国光学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杭州)决定,在泉州年会上对学会主办的《光学学报》、《中国激光》、《中国光学快报》评选的2005~2007年度获“大珩杯优秀论文奖”的30篇优秀论文进行表彰的基础上,将“大珩杯优秀论文奖”的评选范围扩大,作为中国光学学会评选的优秀论文奖项,在学会年会上表彰。
现决定,组织学会主办的10种期刊并邀请截止目前中国光学期刊网(www.opticsjournal.net)所有入网期刊举办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大珩杯”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
本活动原则上与光学学会全国年会举办周期同步进行,每2年举办一次,
一、评选原则
“大珩杯”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遵循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专家定性评审与科学计量指标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参评范围
发表在《光学学报》、《中国激光》等共计39种期刊(包括增刊)上的学术论文均可参评,简讯、消息、综述类论文不列入参评范围(期刊名单见附件1)。
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评选范围为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每年评选出优秀论文40篇(即2010年评选2007、2008、2009年发表的论文),上一届已经获奖的论文不再参评。
三、评审标准
1.论文评审以创新性与科学性为主要依据,论文内容应反映本学科国内外同行关注的前沿、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性,并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潜在的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2.被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收录,被其他知名学术期刊引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论文材料翔实,图表数据完整准确,结果可靠;论文写作规范,条理清楚,表达清晰,行文流畅,著录项目齐全。
四、评选办法
候选论文由各刊编辑部推荐,每刊推荐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10篇。
论文评比通过网上通信进行。学会通过中国光学期刊网,提供论文摘要与全文,隐去推荐期刊名、论文作者及其单位名。评比采用打分制,分值包括专家评审分、论文被引分、网上阅读分、成果奖励分四部分,合计上述四项得分,各刊推荐论文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高的前40名论文即为优秀论文。
中国光学学会聘请国内外学术道德正派、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知名光学与光学工程专家组成“大珩杯”优秀论文奖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各刊编辑部从编委或其他专家中推荐1~4名候选人,由中国光学学会负责遴选。
各类分值打分办法如下:
专家评审分
每位评委从候选论文中推荐40篇优秀论文,按论文的所得专家票数计分,每得一票即计1分。
论文被引分
论文被SCI(E)期刊引用分:每被引用一次计4分;
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引用分:每被引用一次计2分;
引用计分重复情况取高分(如A文章对B刊引用一次,B刊既是SCI(E)刊又是中文核心期刊,只计4分)。截止统计时间为评比当年的4月30日。
网上阅读分
以中国光学期刊网的论文下载次数为统计依据,每刊论文按被下载的次数排序,按名次得分:第1~10名得10分,第11~20名得8分,第21~30名得6分,第31~40名得4分,40名后得1分,下载次数为0者不得分。截止统计时间为评比当年的4月30日
成果奖励分
论文所在的项目(课题)获得国家级奖励(一、二等奖):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7分(按照作者提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进行统计)。
论文所在的项目(课题)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计5分;
一个项目获奖以高分计一次;按照作者提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进行统计,并由专家甄别相关性。
五、评选程序及日程
“大珩杯”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原则按2年周期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时间表随年会日程可能会有适当的变动。本次活动:
1.2010年度评审,论文作者5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论文被引的材料和论文所在项目或课题获奖的证明);
2.6月10日前各编辑部组织汇总各项统计信息,经评选推荐交中国光学学会,同时提交推荐评选成员名单;
3.6月15日学会公布经遴选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名单,并开始以网络通信方式组织网络投票评审;
4.7月15日前评选结束,确定初步评选结果,并在中国光学学会网站(www.cncos.org.cn)以及中国光学期刊网站上公示名单;公示期2周,接受异议投诉。如无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等举报或投诉,论文获奖生效。
5.8月10日在中国光学学会网站、中国光学期刊网和各相关期刊及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8月下旬在天津举办的光学学会2010年会上,举行颁奖仪式。
六、奖励办法
颁发每篇优秀论文获奖荣誉证书,由论文所推荐的编辑部筹措发放奖金1000元,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课题组代表为奖金接收人。
学会优先推荐获奖论文参评每年度中国科协优秀论文评选。
七、异议处理
1.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中国光学学会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2. 提起异议者的单位、姓名需要保密的,请在异议材料中特别注明;学会负责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不论要求保密或没有要求保密的)。中国光学学会组织专家处理异议。
3. 对已获奖的优秀论文,如证实有剽窃、作假、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优秀论文”称号,追回已发奖金,撤销已发表的论文。并取消该文第一作者在5年内参评“大珩杯”优秀论文奖评选的资格。
八、其他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国光学学会负责解释。
2. 对本活动的给予经济支持的单位可列为“大珩杯”优秀论文奖的主办单位或协办单位。
九 、联系方式
网址:中国光学学会http://www.cncos.org
联系人:段家喜,庞 立
电话:021-69918426 010-82616604
中国光学学会
2010年5月5日
附件1 大珩杯优秀论文评选参评期刊名单
附件2 编辑部推荐表
附件3 专家推荐表
附件4 作者自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