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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定心车床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juli阅读:370时间:2014-4-10 10:27:31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受用户的委托,拟就 光学定心车床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此项供货能力、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光学定心车床

二、设备产地:国内

(产地“国内”是指:国内制造及中国关税已经付清的国外制造的产品,具体情况请致电技术联系人)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编号:HITZB-886

五、采购数量:1套

六、采购需求及主要技术指标:

1、设备用途及功能要求

光学定心车床主要用于红外热像仪及可见光相机已粘接镜片组的双面定心及取边加工。

光学定心车床应具备的功能如下:

1)用于已经粘接镜片组件的可视化双面调节定心;

2)镜片组件的取边加工;

3)测量镜片某面顶点距机械框架对应侧平面距离;

4)测量与加工并行,部件一次装卡检验。

2、系统组成及要求

光学定心车床是集光机组件调节定心、加工和检验于一体的光机电系统集成的现代化高精密组合型加工设备,主要由精密仪表车床、可调卡具、测距仪器组合、前端定心仪组合、后端定心仪组合、控制箱和软件等七个部分。整套设备应满足支撑牢固、调整方便、加工测量精度高、加工稳定性好及图像显示状态稳定等人机工程化要求。

3、各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3.1光学定心车床主体指标要求

精密车床为本设备的支撑主体,其他各个部分均依附于车床改制使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1) 最大加工直径: ≥Φ 300mm ;

2) 中心偏差定位精度: ≤± 3μm;

3) 机床主轴圆跳动公差: ≤2μm;

4) 机床主轴端面跳动公差: ≤2μm;

5) 最大工件长度:≥ 500 mm ;

6) 横、纵向导轨直线度: ≤2μm;

7) 横、纵向导轨垂直度: ≤2μm;

8) 横、纵向进给分辨率: ≤2μm;

9) 电源要求:市电 220V;

10)其他要求:机床包括机床主体及标准配件;

3.2可调卡具指标要求

可调卡具应具有旋转、平移连续可调功能,以实现空间任意位置的调节,同时卡具应设计有与工件连接的标准接口,装卡工件时需要另配转接铜套,具体指标如下:

1)旋转调节范围:± 1.5°;

2)旋转调节分辨率:≤ 0.1′;

3)平移调节范围:± 1.5mm ;

4)平移调节分辨率:≤ 1μ m;

3.3测距仪器组合指标要求

测距仪器组合应固定在整机机床上,实现工件一次装卡及检验,应具有测量方便,不影响正常加工工作。指标要求如下:

1)检验精度:≤ 0.5μ m;

2)重复精度:≤ 1μ m

3)量程:≥ 42mm

3.4光学指标要求

光学定心车床取边机应采用前后两台定心仪对镜片组件进行定心,定心仪应具有 CCD传感器及目镜装置,以实现人眼观测及图像传输观测功能。同时要求定心仪精度≤ 0.2μ m(镜片球面半径为 100mm 时,对应分划板一个大格刻度),视场角:≥ 1.5°。定心仪具体形式可根据设计时需要进行选购或设计。

3.5电气指标指标要求

3.5.1 硬件指标

光学定心车床取边机电气硬件部分应包括前端定心仪组合的前端 CCD(含图像采集卡)、后端定心仪组合的后端 CCD(含图像采集卡)、光栅传感器和控制箱等四个部分,指标如下:

1) CCD参数:具备图像采集功能,依实际性价比选取;

2)光栅传感器:分辨率 0.5μ m,具备数据采集功能,精度± 0.5μ m,量程 15mm;

3)控制箱:根据需要设计。

3.5.2 软件指标

光学定心车床的软件应具有统一的主界面,主界面应简单实用,主界面链接定心取边可视化程序即可。定心取边程序链接两侧CCD相机并细分CCD相机成像界面,为调节部分软件。

4、技术文件要求

卖方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2) 产品技术性能测试报告;

3)产品合格证;

4) 装箱单。

5 、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 10个月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6.1自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该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6.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卖方应无偿更换,并自更换之日起,对所更换的零部件再保修一年。

6.3在保修期结束前,卖方须到买方现场对该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调整和维护保养。

7、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60%;

7.2发货前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30%;

7.3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10%。

七、投标商准入资格:

1、具有在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本次招标如出现一个投标人的二个授权代表来参加本次投标,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投标保证金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前来投标的单位需要提供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和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必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审计报告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或开标现场提供均可。

2、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相关说明:

1、本次招标公告截止日期为 2014年 4月 16日 中午 11点整 ,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将投标申请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年检且复印件年检章清晰)加盖公章快递(或送达)予我们,以便于有效安排开标事宜。本项目预计开标时间 5月初(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如果报名情况符合开标条件,标书将在报名截止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您的邮箱,敬请自行查询邮箱并仔细阅读标书,哈工大招标办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致电或到访招标办,请在规定时间交纳标书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标书工本费收取后一概不退)获取投标资格。

3、请于收到电子版标书后,在标书中明确的开标时间前一天(节假日前置)下午 14: 30分之前到指定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 207室招标采购办公室)交纳标书工本费,开标前交投标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标书工本费的供应商不能取得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致电或到访招标办)

九、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网( http://www.cec.gov.cn/)

哈尔滨工业大学( http://www.hit.edu.cn/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http://gzc.hit.edu.cn/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招标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 207室招标采购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李占奎 联系电话: 0451- 86417955

技术联系人:赵云峰 联系方式:0451- 86402247

邮政编码: 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

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 一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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